46.初次申請審批專用發票的流程是什么?
初次申請審批專用發票的流程是
1.提出申請。
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允許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窗口提出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應加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認專章1份,即時退回申請人。
2)《發票專用章的印!吩1份,稅務機關留存。
3)《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原件,納稅人填寫1份,稅務機關留存。
4)《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原件,納稅人填寫1份,稅務機關留存。
5)《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 副表》原件,納稅人填寫1份,稅務機關留存。
2.受理環節。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窗口受理納稅人提交的申請和材料。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和材料內容進行實地核查。
3.決定送達。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行政許可決定的文書送達申請人。
(四)增值稅零稅率概念及范圍1.零稅率應稅服務的范圍是什么?
答: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國際運輸服務,是指:1.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2.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3.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研發服務是指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與試驗開發的業務活動。
設計服務是指把計劃、規劃、設想通過視覺、文字等形式傳遞出來的業務活動。包括工業設計、造型設計、服裝設計、環境設計、平面設計、包裝設計、動漫設計、展示設計、網站設計、機械設計、工程設計、創意策劃等。
2.提供零稅率應稅服務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主體是誰?
答:試點地區提供零稅率應稅服務并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以后提供的零稅率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實行免抵退稅辦法。
3.什么是免抵退稅辦法?
答:即: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
4.退稅率是多少?
答:退稅率為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即: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稅率為6%。屬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征增值稅辦法。
5.對于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屬原適用免退稅計稅方法的出口企業,適用哪種計稅方法?
答:主管稅務機關在辦理服務出口退(免)稅認定時,對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屬原適用免退稅計稅方法的出口企業,應將其計稅方法調整為免抵退稅辦法。
6.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如何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
答: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在申報辦理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前,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銀行開戶許可證;
2.從事水路國際運輸的應提供《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航空國際運輸的應提供《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且其經營范圍應包括“國際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從事陸路國際運輸的應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且《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應包括“國際運輸”;從事對外提供研發設計服務的應提供《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
7.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申報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在提供零稅率應稅服務,并在財務作銷售收入次月(按季度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的為次季度)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和免抵退稅相關申報。
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應于收入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如實申報免抵退稅。資料不齊全或內容不真實的零稅率應稅服務,不得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免抵退稅。逾期未收齊有關憑證申報免抵退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受理免抵退稅申報,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應繳納增值稅。
8.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申報時應提供哪些憑證資料?
答:(一)提供國際運輸的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申報時,應提供下列憑證資料:
1.《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及其附表;
2.《零稅率應稅服務(國際運輸)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
3.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4.免抵退稅正式申報電子數據;
5.下列原始憑證:
(1)零稅率應稅服務的載貨、載客艙單(或其他能夠反映收入原始構成的單據憑證);
(2)提供零稅率應稅服務的發票;
(3)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憑證;
上述第(1)、(2)項原始憑證,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留存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備查。
(二)對外提供研發、設計服務的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申報時,應提供下列憑證資料:
1.《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及其附表;
2.《應稅服務(研發、設計服務)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
3.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4.免抵退稅正式申報電子數據;
5.下列原始憑證:
(1)與零稅率應稅服務收入相對應的《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復印件;
(2)與境外單位簽訂的研發、設計合同;
(3)提供零稅率應稅服務的發票;
(4)《向境外單位提供研發、設計服務收訖營業款明細清單》;
(5)從與簽訂研發、設計合同的境外單位取得收入的收款憑證;
(6)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憑證。
8.零稅率應稅服務的免抵退稅如何計算?
答:(一)零稅率應稅服務當期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當期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額=當期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計稅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零稅率應稅服務退稅率
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計稅價格為提供零稅率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扣除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后的余額。
(二)當期應退稅額和當期免抵稅額的計算:
1.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期末留抵稅額”。
(三)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如同時有貨物出口的,可結合現行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公式一并計算免抵退稅。
9.對新發生零稅率應稅服務的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辦理出口退(免)稅有哪些規定?
答:對新發生零稅率應稅服務的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自發生首筆零稅率應稅服務之日(國際運輸企業以提單載明的日期為準,對外提供研發、設計服務企業以收款憑證載明日期的月份為準)起6個月內提供的零稅率應稅服務,按月分別計算免抵稅額和應退稅額。稅務機關對6個月內各月審核無誤的應退稅額在當月暫不辦理退庫,在第7個月將各月累計審核無誤的應退稅額一次性辦理退庫。自第7個月起,新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零稅率應稅服務,實行按月申報辦理免抵退稅。
10.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向境外提供的哪些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
答: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零稅率的除外:
(一)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二)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三)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四)標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五)沒有取得相應經營許可證和資格的國際運輸服務。
(六)向境外單位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
1.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除外)、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但不包括:合同標的物在境內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對境內貨物或不動產的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
2.廣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廣告服務。
11.向境外提供的免征增值稅應稅服務有哪些政策規定?
答:1.(一)按現行增值稅政策規定,試點納稅人申報向境外提供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的,應單獨核算免征增值稅收入,收取的款項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正確計算相關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及時作進項稅額轉出。
(二)如何辦理免征增值稅申報?
2.試點納稅人向境外提供的免征增值稅應稅服務的免稅銷售額,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之前,暫先按增值稅納稅申報的相關規定申報。
二、征收管理(一)營改增征收管理問題1.問: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是否需要到國稅重新填寫《稅務登記表》辦理稅務登記證?
答:納稅人不需要提供辦理稅務登記業務相關資料,只需在國稅機關《營改增納稅人調查核實確認表》中簽字確認即可。
對于國地稅共管戶,不需重發稅務登記證件;對于新轉辦戶,納稅人憑原地稅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副本領取國地稅聯辦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證件。營改增納稅人首次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業務時(如領購發票),稅務機關可為其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
2.問: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繳納稅款時需要重新開設繳稅賬戶嗎?
答:不需要重新開設銀行賬戶。主管國稅機關會參照地稅傳遞的數據進行核實、確認。
3.問: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個體工商戶如何核定定期定額?
答:主管國稅機關以地稅的“個體工商戶核定月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作為國稅部門核定的參考依據。對地稅沒有提供“執行期起”、“執行期止”的數據,執行期起為:2012年10月1日,默認執行期止為:2013年6月30日。
4.問: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如何登錄網上申報頁面進行網上申報?
答:國稅尚未開通CA認證的地區,對地稅遷移來的“營改增”納稅人,無論地稅是否開通CA認證,國稅統一使用非CA證書方式(密碼+驗證碼登陸)進行網上申報,不需要進行CA證書的處理。
國稅已開通CA認證的地區(無錫、常州、蘇州、南通、泰州市局,蘇州工業園區國稅局,張家港保稅區國稅局7家單位),按如下規則處理:
(1)、對于地稅部門遷移來的非CA納稅人,繼續使用非CA證書方式進行網上申報;
(2)、對于地稅部門遷移來的CA納稅人,屬于原國地稅共管戶的,納稅人的CA證書無需處理,可以繼續在國稅部門使用;
(3)、對于地稅部門遷移來的CA納稅人,屬于原地稅單管戶的,需要納稅人持key進行證書變更后,方可在國稅部門進行網上申報操作。
5.問:地稅遷移至國稅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該如何變更原先使用的CA證書?
答:納稅人持key到辦稅服務廳的CA服務點進行證書變更,無需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6.問:本次“營改增”期間,納稅人變更CA證書是否需要支付收取費用?
答:在本次“營改增”期間,對于地稅部門遷移來的CA納稅人,屬于原地稅單管戶的,需要納稅人持key進行證書變更后,方可在國稅部門進行網上申報操作的,江蘇 CA公司不收取服務費。
7.問:用CA證書登陸時總是提示“內部程序錯誤”,應如何處理?
答:分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1)、未開通網上申報,聯系主管稅務機關開通網上申報。
(2)、CA公司將企業稅號維護錯誤,聯系CA公司將錯誤稅號更改。
8.問:網上申報成功后,為什么報表無法打印?
答:第一、檢查打印機是否連接好,參數是否調試好。
第二、檢查是否下載安裝了adobe reader9.3。
9.問: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可以使用稅務機關的什么軟件自行開具普通發票?
答:“營改增”納稅人可選擇使用“網絡開具發票系統”、“營改增納稅人普通發票打印軟件”(國稅票種開具功能模塊)等方式開具國稅監制發票。
在過渡期繼續使用結存的地稅監制發票,“營改增”納稅人應使用“營改增納稅人普通發票打印軟件”(地稅票種開具功能模塊)開具地稅監制發票。
10.問: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可以使用自有開票軟件開具普通發票嗎?
答:若繼續使用企業自有開票軟件的,應在使用前及時修改軟件,保證能夠自行錄入領購發票號碼信息,在不與國稅機關聯網的情形下能夠正常開具。
在過渡期繼續使用結存的地稅監制發票,“營改增”納稅人可使用企業自有開票軟件或“營改增納稅人普通發票打印軟件”(地稅票種開具功能模塊)開具,開票信息暫不須報國稅、地稅機關。
11.問: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選擇繼續使用稅控收款機的,有什么操作流程?
答:對選擇繼續使用稅控收款機的,在2012年10月向地稅機關辦理稅控IC卡申報讀卡、注銷后,由稅控收款機供應商更新程序,領購、使用同規格的國稅監制卷式發票。
在向地稅機關辦理稅控IC卡申報讀卡、注銷前,可以通過稅控收款機繼續使用結存的原地稅監制發票。申報讀卡、注銷時,應繳銷結存的空白地稅監制發票。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日常申報問題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如何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
答:增值稅納稅申報是增值稅納稅人通過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履行增值稅納稅義務的法定行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不論是否發生應稅服務銷售額,均應按照規定定期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限為每月的1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
2.原有的一般納稅人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使用的申報表是否相同?
答:北京執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政策后,全市一般納稅人實行一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因此原有的一般納稅人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使用同一套申報表。
3.一般納稅人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需要填報哪些申報表和清單?
答:一般納稅人需填報以下五張申報表:申報表主表、附列資料一、附列資料二、附列資料三和《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清單是特定納稅人需要報送的申報資料,其他納稅人不需報送。具體的報送范圍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及其附列資料主要填報哪些內容?
答:申報表主表填報納稅人本期經營的整體情況和計算納稅人本期應交納的增值稅額;附列資料一填報納稅人本期的銷售情況;附列資料二填報納稅人本期的進項稅額情況;附列資料三填報按營業稅差額征稅政策,準予抵減增值稅銷售額的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情況;《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填報納稅人本期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情況。
5.一般納稅人即征即退項目如何填報申報表?
答: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納稅人,即征即退項目在申報表主表中單獨申報,在附列資料一中要以“其中數”的形式列示出來。
6.一般納稅人應稅服務實際計征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體現在申報表的哪些欄次?
答:一般納稅人應稅服務實際計征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體現在附列資料一第14列的各欄次。
7.《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進行納稅申報?
答:《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屬于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種。一般納稅人開具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報到附列資料一第1、2列的有關欄次內,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按不同情況,分別填報到附列資料二第1、2、3欄內。
8.需將2012年6月30日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掛帳的一般納稅人,如何申報掛帳的留抵稅額?
答:通過申報表主表“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第13欄“本年累計”、第18欄“本年累計”和第20欄“本年累計”,這三個欄次進行申報。
“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本年累計”:填報掛帳留抵稅額本期期初余額;
“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本年累計”:填報掛帳留抵稅額本期實際抵扣數;
“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本年累計”:填報掛帳留抵稅額本期期末余額。
9.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的納稅期限有何規定?
答: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定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納稅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按照前兩款規定執行。
10.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或者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是否辦理納稅申報?
答: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11.納稅人如何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一、超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一)納稅人申請
納稅人應在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申報期結束后40日(工作日)內,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納稅人可以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或從相關網站下載)2份申請辦理資格認定手續。
(二)主管稅務機關受理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部門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對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對符合條件的,制作《文書受理回執單》交納稅人,并將有關資料的原件退還納稅人。
(三)領取審批結果
自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的20個工作日后或按照主管稅務機關通知的時間,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及《文書受理回執單》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審批結果。
二、新開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一)納稅人申請
納稅人自稅務登記證日起30日內,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納稅人可以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或相關網站下載)2份及下列資料申請辦理資格認定手續。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 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1份;
3. 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1份;
4. 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1份。
(二)主管稅務機關受理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部門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對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對符合條件的,制作《文書受理回執單》交納稅人,將除《稅務登記證》副本(審批完畢后退還納稅人)外的其他資料原件,退還納稅人。
(三)接受主管稅務機關的實地查驗
(四)領取審批結果
自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的20個工作日后或按照主管稅務機關通知的時間,攜帶《文書受理回執單》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審批結果。
三、未超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一)納稅人申請
納稅人自稅務登記證日起30日后,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納稅人可以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或從相關網站下載)2份及下列資料申請辦理資格認定手續。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 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1份;
3. 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1份;
4. 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1份。
(二)主管稅務機關受理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部門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對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對符合條件的,制作《文書受理回執單》交納稅人,將除《稅務登記證》副本(審批完畢后退還納稅人)外的其他資料原件,退還納稅人。
(三)接受主管稅務機關的實地查驗
(四)領取審批結果
自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的20個工作日后或按照主管稅務機關通知的時間,攜帶《文書受理回執單》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審批結果。
四、申請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一)納稅人申請
納稅人應在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申報期結束后40日(工作日)內,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表》(納稅人可以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或從相關網站下載)2份申請辦理資格認定手續。
(二)主管稅務機關受理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部門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對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對符合條件的,制作《文書受理回執單》交納稅人,并將有關資料的原件退還納稅人。
(三)領取審批結果
自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的20個工作日后或按照主管稅務機關通知的時間,攜帶《文書受理回執單》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審批結果。
(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日常申報問題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填報的納稅申報表有調整嗎?
答:有調整,為滿足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應稅貨物及勞務”、“應稅服務”,納稅申報表進行了下列調整:
(一)保留《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應稅貨物及勞務”的申報項目和填報方法,對“應稅貨物及勞務”填報區域不作調整。
(二)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中增設與“應稅貨物及勞務”并列的“應稅服務”填報區域,其申報項目與“應稅貨物及勞務”大體保持一致。
(三)增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附列資料》,由“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填報。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指根據國家有關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稅收政策規定,對納稅人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在計算應稅服務銷售額時,允許從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的項目。
2.我市現有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否也使用調整后的納稅申報表?申報項目有何變化?
答:調整后的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表適用范圍包括:“現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按照稅務機關的有關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調整后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保留了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的所有申報項目,現有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辦理“應稅貨物及勞務”
申報,其申報項目沒有任何變化。
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只從事“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業務,應如何填報申報表。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只從事“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業務,應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應稅貨物及勞務”申報項目,《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應稅服務”申報項目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附列資料》不需填報。
4.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只從事“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業務,應如何填報申報表。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只從事“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業務,應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應稅服務”申報項目,《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應稅貨物及勞務”申報項目不需填報。
納稅人“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應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附列資料》。
5.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既從事“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業務,又從事“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業務的,如何填報申報表?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既從事“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業務,又從事“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業務的,應分別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應稅貨物及勞務”申報項目和“應稅服務”申報項目。
納稅人“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應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附列資料》。
6.《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應稅貨物及勞務”申報項目與“應稅服務”申報項目可否合并計算?
答:《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應稅貨物及勞務”申報項目與“應稅服務”申報項目應分別填寫,不得合并計算。
三、發票管理1.問: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納稅人如何領取《發票領購簿》?
答:“營改增”納稅人初次領購國稅監制發票時,打印發放《發票領購簿》。
2.問: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認定的一般納稅人使用什么發票?
答:一般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除外)的統一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統一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3.問:納稅人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前在地稅購買的普通發票未使用完,如何處理?
答:根據省國、地稅“營改增”征管銜接的有關要求,在2012年10月1日(含)—2012年12月31日(含)期間內,對“營改增”納稅人實行普通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除外)過渡期管理。
“營改增”納稅人在過渡期內可繼續使用其領購結存的地稅監制普通發票,過渡期結束后或結存地稅監制普通發票使用完,應領購使用國稅監制普通發票。
4.問:“營改增”納稅人如何繼續申請使用冠名發票?
答:在地稅機關印購使用冠名發票或領購使用套印發票專用章發票(套章票)的“營改增”納稅人,在國稅機關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后,可繼續使用國稅監制冠名發票。
國稅機關從9月份開始受理“營改增”納稅人冠名發票印制申請。
“營改增”納稅人在過渡期可使用地稅監制或國稅監制的冠名發票,并按照國稅機關“營改增”普通發票過渡期的要求使用。
5.問:未達起征點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個體工商戶可以領購什么發票?
答:對于未達起征點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個體工商戶按照省局規定核批通用手工發票、通用定額發票或手填式限額百元版發票,但對于未達起征點的出租車個體工商戶可按規定使用通用機打卷式發票(出租車)。
6.問: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聯次及用途?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啟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公告》(2011年第74號)第二條:“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聯次和用途
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分為三聯票和六聯票,第一聯:記賬聯,承運人記賬憑證;第二聯:抵扣聯,受票方扣稅憑證;第三聯:發票聯,受票方記賬憑證;第四聯至第六聯由發票使用單位自行安排使用!
7.問: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主要內容有哪些?哪些內容是必須填寫的,哪些是可以選填的?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啟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公告》(2011年第74號)第三條:“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紙張、式樣、內容及防偽措施
(一)使用專用的無碳復寫紙。
(二)發票規格為240mm×178mm。
(三)發票各聯次顏色與現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各聯次的顏色依次為黑、綠、棕、紅、灰和紫色。
(四)發票內容包括: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承運人及納稅人識別號、實際受票方及納稅人識別號、收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發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密碼區、起運地、經由、到達地、費用項目及金額、運輸貨物信息、合計金額、稅率、稅額、機器編號、價稅合計(大寫)、小寫、車種車號、車船噸位、主管稅務機關及代碼、備注、收款人、復核人、開票人、承運人(章)。
其中:發票代碼、發票號碼、稅率由盤內讀出;開票日期、機器編號、密碼區、承運人、承運人納稅人識別號、合計金額、稅額、價稅合計、主管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代碼、開票人為自動默認或自動生成;其余為手動輸入的內容。起運地經由到達地、車種車號、車船噸位、備注等為選填項,其他必填。
8.問: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寄給購貨方后遺失后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文的規定,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記賬聯復印件進項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復印件及銷售方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9.問:如何識別納稅人自開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稅務機關代開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發票“稅率”欄為“11%”的,是納稅人自開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稅率”欄為“***”或發票票面左上角注明"代開"字樣的,是稅務機關代開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10.問:收到一家企業自開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另一家企業由稅務機關代開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計算有何不同?
答:收到自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按取得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進行抵扣,而收到稅務機關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按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11.問:收到的稅務機關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欄和“稅額”欄都是“***”,應該如何抵扣稅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增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77號)“三、貨運專用發票開具有關問題……
(三)、稅務機關在代開貨運專用發票時,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在貨運專用發票左上角自動打印‘代開’字樣;貨運專用發票‘費用項目及金額’欄內容為應稅貨物運輸服務明細項目含增值稅額的銷售額;‘合計金額’欄和‘價稅合計(大寫)(小寫)’欄內容為應稅貨物運輸服務項目含增值稅額的銷售額合計;‘稅率’欄和‘稅額’欄均自動打印‘***’;‘備注’欄打印稅收完稅憑證號碼。”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收到稅務機關代開的貨運專用發票,經認證相符后,可按票面“價稅合計”欄的金額乘以7%扣除率后的金額作為進項稅額。
12.問: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發票管理和使用辦法怎樣?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北京等8省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自試點開始之日,如果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除外)統一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如果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統一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此外,《公告》明確,小規模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接受方索取貨運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貨運專用發票。
所謂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用,而普通發票則可以用于納稅人的所有經營。
13. 問:增值稅專用發票開錯的情況及相應的處理方式?
答: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時開具、購買方按規定據以抵扣進項稅額的專用憑證,其管理規范與否直接關系到企業的切身利益。日常開錯發票的情況及處理辦法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金額或稅額多開或少開,同時購銷雙方未作賬務處理
這種情況,購貨方可將原發票聯和抵扣聯退回(商品銷售發票即可退回發票聯),由銷貨方重新開正確的發票,銷售方將原發票聯、抵扣聯和記賬聯加蓋“作廢”戳記,粘貼在原存根聯后面,注明原因。
二、金額、稅額少填,同時一方或雙方已作賬務處理
這種情況,可由銷貨方按少開的差額,補開一張藍字專用發票,并在備注欄說明情況,同時對少開的金額應進行納稅申報。
三、金額、稅額多填,同時一方或雙方已作賬務處理
1、銷貨方已作賬務處理,而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
可由購貨方將原發票聯、抵扣聯退回銷貨方、銷貨方憑以作銷貨退回處理,然后重新開具,開票日期填寫重新開具的日期,并重新申報納稅。銷貨方作銷貨退回處理,可憑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填開相同的紅字專用發票,將記賬聯撕下,作沖減銷項稅金的憑證,紅字發票聯和抵扣聯不得取下,將退回的藍字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粘貼在紅字發票聯和抵扣聯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藍字,放在紅字專用發票記賬聯的存放地點。
2、購銷雙方均已作賬務處理
可由購貨方比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就其多開的部分差額,可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銷貨退回折讓”手續,取得紅字發票,各自沖減銷售金額、銷項稅金和進項金額、進項稅額。
四、票面填寫不符合規定
如開錯的專用發票只是票面填寫不符合規定,并不影響金額和稅額的,無論雙方是否已作賬務處理,一律采取換票方式,由購貨方將原票退回,銷貨方重新開具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開票日期按重新開具的日期填寫,并注明“換票重開”字樣,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作廢”戳記,粘貼在新開的專用發票存根聯后。在填報“發票使用手冊”時,只填發票號碼,在銷貨金額或購貨金額欄注明“換票”字樣。
14.問:“營改增”后上海市稅率為11%和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處理
上海自試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來,運輸業發票及部分現代服務業發票已成為試點區外納稅人關注的一大熱點。常有納稅人詢問如下問題:“稅率為11%、6%的上海市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可以抵扣?”、“貨物運輸業發票為什么會有貨物運輸統一發票與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兩種?使用上有何區別?”
答:一、11%、6%兩檔稅率是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新生兒”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政策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增設11%、6%兩檔低稅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規定,交通運輸業(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適用11%的稅率;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鑒證咨詢服務等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
二、兩種運輸業發票計算進項抵扣方法不一樣
目前上海市運輸業有兩種發票,一種是《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主要是實行簡易征收的貨運試點納稅人使用,此類發票到2012年3月底結束使用,從4月1日開始,統一使用《上海市國稅通用機打發票》,一般納稅人收到此類發票的,按原抵扣方法保持不變。另一種是《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財稅[2011]111號文件規定,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運輸費稅率為11%。企業取得上海市一般納稅人開具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三、值得納稅人注意的事項
(一)貨物運輸抵扣憑證的變化,從2012年1月1日(含)以后,全國的增值稅一般納稅從試點地區取得可抵扣的運輸費用憑證,應是《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鐵路運輸費用結算單據除外),其他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一律不得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二)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無論是否屬于可抵扣范圍,都必須先認證,否則會游離于整個增值稅抵扣鏈條之外,造成滯留發票。
(三)受票方要注意鑒別真假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啟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74號)第三項第五款明確界定了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的編制原則,依據此原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1月1 日(含)以后從試點地區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代碼是3100111730,發票號碼的前兩位或四位應是11或2011。
四、防偽稅控系統1.問: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現代服務業一般納稅人通過什么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哪些稅控設備?
答: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現代服務業一般納稅人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的稅控設備包括金稅盤和報稅盤。
2.問:現代服務業一般納稅人使用的金稅盤和報稅盤分別有哪些用途?
答:購買發票、報稅和修改購票員信息時必須使用報稅盤。
其他如變更企業名稱、變更企業授權信息、增加分開票機、刪除分開票機、修改分開票機數量和修改金稅卡時鐘授權時,使用金稅盤。
3.問:現代服務業一般納稅人使用的金稅盤、報稅盤有哪些特點?
答:金稅盤的特點是1.兼容性高:采用了USB接口,替代PCI插槽,提高產品兼容性2.效率更高 :抄報稅速度比IC卡有了很大的提高 .安全可靠:只能通過防偽稅控稅務端系統和開票軟件對金稅盤進行讀寫操作;報稅盤報稅盤是一種容量更大、效率更高、安全可靠的報稅介質。其容量為128MB,每次最多可抄報54000份發票;采用了USB接口,抄報稅速度比IC卡有了很大的提高;在硬件設計方面,采用安全處理器和IC卡共同完成密鑰和關鍵數據的保存,且只能通過防偽稅控稅務端系統和開票軟件對報稅盤進行讀寫操作,確保了數據的安全性。
4.問:哪些企業需使用報稅盤II型?此設備有何作用?
答:所有漢字防偽企業(如稀土企業)需使用報稅盤II型,報稅盤II型只能與金稅卡配合使用,是一種大容量的抄報稅介質,滿足了抄報商品明細的要求。
5.問:使用報稅盤II型有何注意事項?
答:(1).初始發行時,不能直接發行報稅盤II型。
(2).同一個開票機只能發行一個報稅盤II型。3.報稅時必須同時攜帶稅控IC卡和報稅盤II型,而不能只使用其中一個進行報稅。
6.問:使用金稅盤對計算機配置有何要求?
答:金稅盤是一款USB接口的專用設備,可以配合防偽稅控開票V7.20版實現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開具,支持Windows2000及以上操作系統的計算機。
7.問:報稅盤與報稅盤II型有哪些區別與聯系?
答:一、適用范圍 報稅盤適用于擴圍企業配合金稅盤使用;報稅盤II型適用于所有漢字防偽企業(稀土企業),只能與金稅卡配合使用。
二、抄稅功能 報稅盤獨立進行報稅資料的抄。粓蠖惐PII型抄取漢字防偽企業商品明細數據必須和稅控IC卡一起抄稅。
三、抄稅容量報稅盤最多可抄取54000張發票;報稅盤II型32K稅控IC卡抄630張,64K稅控IC卡抄1350張。
四、報稅功能報稅盤獨立進行報稅,可以傳遞報稅成功標志和鎖死期,報認金稅卡必須加載BRH2M08K;報稅盤II型必須和稅控IC卡一起進行報稅,不能傳遞報稅成功標志和鎖死期,報認金稅卡無需加載。
五、購買發票、報稅盤可以進行購、退發票;報稅盤II型不支持購、退票。
六、其他修改購票員信息必須使用報稅盤,不支持非征期抄報稅;報稅盤II型支持非征期抄報稅,一個月最多可抄報7次稅,對于非AI3型金稅卡的漢字防偽企業,開票時存儲發票明細數據。
8.問:主分機企業領購發票時使用IC卡與使用報稅盤有何不同?
答:使用金稅卡的主分企業,只能使用主機IC卡購票,然后進行主機分票;使用金稅盤的主分機企業,主機和分機需單獨進行發票購買、撤銷和退回。
9.問:納稅人可自行在家網上認證漢字防偽發票嗎?
答:不可以,因為認證客戶端軟件不能對“二維碼”密文進行校驗,所以須到辦稅服務廳進行認證。
10.問:漢字防偽發票的密文(二維碼)多次掃描后仍無法解密 ,如何處理?
答:由于二維碼無法進行人工校正,所以只能開具紅字發票,購貨方將抵扣聯退回至銷方企業,由銷方企業以“銷方開具有誤,購方拒收”原因申請開具紅字發票;或者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對該發票作“無法認證”,由購貨方申請《開具紅字專用發票通知單》交銷貨方開具紅字發票。
11.問:第一次安裝使用金稅盤和報稅盤開票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一)、對軟件環境的要求:
(1)、 Windows 2000 / Windows XP/ Vista/ Windows7
(2)、開票軟件V7.20以上版本。
(二)、使用金稅盤開票前需先安裝驅動。
(三)、報稅盤無需要安裝驅動,使用之前需要注冊,操作路徑:報稅處理-抄報稅管理-注冊報稅盤。
12.問:漢字防偽企業抄報稅時需要使用什么設備?
答:漢字防偽企業抄報稅時需使用IC卡和報稅盤II型。
13.問:增值稅專用發票開錯,在未收回專用發票抵扣聯及發票聯的情況下,是否可以作廢重開?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第156號)的規定,作廢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錯,未收回專用發票抵扣聯及發票聯不符合上述作廢條件。
14.問:使用金稅盤的主分機企業,如何購買發票?
答:使用金稅盤的主分企業,主分機必須單獨購票,且必須使用報稅盤。
四、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
1.問: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交通運輸業一般納稅人通過什么系統開具專用發票,需要哪些稅控設備?
答: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交通運輸業一般納稅人通過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Ⅱ開具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的稅控設備包括稅控盤(USB接口)、報稅盤/傳輸盤(USB接口)。
2.問: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的開票業務流程是什么?
答:稅控開票業務流程如下:
(1)納稅人購置稅控裝置:按稅務局要求,納稅人購買稅控盤和傳輸盤。
(2)注冊登記: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提交有關文書,對其進行審核、批準,在管理系統中登記其基本信息和稅務機關核準信息,并對相應稅控盤和傳輸盤進行初始化。
(3)購票信息寫盤:用戶登記注冊后,還需要購買發票并進行購票信息寫盤,才能正常開票。購票信息寫盤是對納稅人已購稅控發票信息進行確認后寫入稅控盤或傳輸盤中。
(4)日常開票:用戶在完成上述流程后,使用本開票系統即可進行正常開票操作。開票周期可以通過稅控盤或傳輸盤回傳監控數據來控制。
(5)納稅人開票信息申報:到稅務機關指定報稅時間后,納稅人將稅控盤中的開票信息形成申報數據,用稅控盤或傳輸盤到稅務局申報納稅。
(6)稅務機關接收申報數據:稅務機關從稅控盤或傳輸盤中讀出申報數據,并將監控數據和新的購票信息寫入稅控盤或傳輸盤。
3.問: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系統的硬件環境是指什么?
答:硬件環境主要包括計算機、金稅盤、報稅盤以及打印機。金稅盤連接在計算機的USB口,是防偽稅控系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系統)的核心部件,用于開具、存貯發票等,需要安裝驅動。報稅盤連接在計算機的USB口,主要用于抄報稅和購退票,不需要安裝驅動,使用之前需要注冊。另外,系統的打印功能需要安裝Adobe Reader 5.0或更高版本。打印機類型則推薦使用24針平推式針式打印機,也可以使用普通針式打印機。
4.問: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系統的軟件環境是什么?
答:防偽稅控開票V7.20版實現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開具,支持Windows2000及以上操作系統的計算機。
5.問: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安裝后,默認的管理員的ID及口令是否能夠修改?
答:系統默認的管理員的ID:12345,口令:空;兩者都可以修改,但是建議納稅人不修改,以防修改后丟失開票員的ID或其它原因,無法使用管理員權限維護,造成納稅人相關系統數據丟失。
6.問:能否同時使用管理員和開票員口令運行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Ⅱ?
答:不能。軟件中這兩種用戶具有不同的權限和功能。要從一個用戶切換到另一個,需要先退出軟件再重新登錄。
7.問:第一次登錄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Ⅱ必須要做哪些操作?
答:第一次系統自動彈出參數設置窗口,必須設置才能繼續。參數設置包括數據備份路徑設置、INTERNET設置。數據備份路徑設置可在非系統盤創建一個專門的目標文件夾,或者直接設置為D盤;每次退出系統,數據庫自動更新。Internet設置主要是設置網上抄報的參數,參數由當地稅務機關提供;如果未開通,不需設置。
8.問: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Ⅱ開票系統中哪些操作必須連接稅控盤?
答:必須連接稅控盤的操作包括:企業基本信息、發票開具、常用信息管理、清單管理、信息交互管理。
9.問:稅控盤認證的口令忘記了,如何處理?
答:稅控盤的認證口令默認為:88888888(8個8),口令一般不需更改。忘記口令、或多次輸錯導致盤被鎖定,需帶稅控盤去稅務機關進行口令解鎖。
10.問:在稅務局窗口購買了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回到企業后為什么無法讀取發票信息?
答:購買發票后需進行購票信息寫盤,才能正常開票。購票信息寫盤是對納稅人已購稅控發票信息進行確認后寫入稅控盤或報稅盤中。納稅人若使用保稅盤領購發票,還需回到開票軟件中自行操作“反寫發票領購信息”。
11.問: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出來后票面并不規整,如何處理?
答:打印發票之前,務必先到“打印設置”模塊打印測試頁,調整頁邊距,保證各項內容打印在規定位置。打印設置的功能主要是打印機的設置與測試。若打印的數據位置靠上可以增加上邊界值,反之減小上邊界值。若打印的數據位置靠左,則增加左邊界值,反之減小。點擊“打印測試”按鈕可以測試打印機的打印效果。
12.問:開票員在開具負數發票時沒有出現發票票面信息,如何處理?
答:如果用戶在界面中輸入的原發票信息不在稅控盤中,就需要用戶手工輸入原發票的信息。輸入內容和順序與開具正數發票基本相同。用戶確定無誤后,點擊[開具]按鈕,系統提示“是否開具發票”,點擊[是],輸入的發票信息在合法性檢驗通過后提交發票明細信息存入稅控盤,稅控盤接收成功后返回稅控碼,隨即出現發票開具成功的提示。
13.問: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Ⅱ開票系統中如何查詢查詢所要補打的發票信息?
答:點擊菜單欄上“發票開具”—〉“發票補打”,或點擊工具欄上“發票補打” 圖標按鈕,即可進入發票補打界面。在查詢條件中輸入相應信息后,點擊[查詢]按鈕,查詢結果區域就會顯示用戶所要的相應發票信息。如果用戶已開具過發票,但查詢沒有結果時,請先恢復發票明細后再進行相應操作。然后“雙擊”查詢結果,就會顯示相應的發票明細,用戶可查看是否為所要補打的發票信息。
14.問:開具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前發現所購買的紙質發票與稅控盤里的電子票號不一致,如何處理?
答:出現此種情況可能是因操作失誤等原因,導致登記了錯誤購票信息,并且已將錯誤的購票信息寫以入稅控器具,此時可將紙質發票和稅控盤帶到稅務機關進行盤退票,若只帶紙質發票前往,稅務機關可進行手工退票。
15.問:在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Ⅱ中如何進行網上抄報?
答:開票員權限(連接稅控盤)—信息交互管理—網上抄報數據—上傳發票明細數據—下載監控管理數據
此功能必須計算機聯接互聯網,并且當地稅務機關開通此功能后,方可使用。參數設置--INTERNET設置中已填寫服務器IP地址,普通端口號,加密端口號。當網絡或稅務機關后臺系統發生故障,無法進行網上抄報時,可根據稅務機關管理要求,攜帶報稅盤或稅控盤到稅務機關大廳進行數據抄報。
16.問: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Ⅱ開票系統中常用信息管理里存儲的信息最多可以保留多長時間?
答: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Ⅱ中,常用信息管理維護后,最長可以保留三個月內的收貨人信息、發貨人信息、填票人信息、費用項目信息等。
17.問:可以通過修改計算機的時鐘修改稅控盤中的時鐘嗎?
答:不可以。計算機時鐘和稅控盤中的時鐘互不影響。如果稅控盤中的時鐘有誤,可以攜帶稅控盤至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稅控器具時鐘校驗。如果需要將計算機時鐘調整為和稅控盤時鐘一致,可以通過系統管理—日期和時間,手工修改計算機的日期和時間或者應用稅控盤修改計算機的日期和時間。
18.問:開具貨物運輸專用發票正數發票時,費用項目最多可以填開幾條?
答:費用項目最多可以開具18條,可以通過開具界面右側的增加和刪除按鈕進行操作。
19.問: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系統中打印設置有哪些功能?
答:打印設置的功能主要是打印機的設置與測試。
(1)上邊界:若打印的數據位置靠上可以增加上邊界值,反之減小上邊界值。
(2)左邊界:若打印的數據位置靠左,則增加左邊界值,反之減小。
(3)上述設置值的單位為0.1毫米,如上邊界 10,即代表0.1厘米。
(4)點擊“打印測試”按鈕可以測試打印機的打印效果。
(5)點擊“缺省設置”恢復到軟件安裝時的打印設置參數。
(6)點擊“其它設置”可以對打印機的其它參數進行設置。
(7)點擊“確定”按鈕則保存修改的參數值,并退出界面。
(8)點擊“取消”按鈕則不保存修改的參數,并退出界面。
(9)點擊“應用”按鈕則保存修改的參數值,不退出界面。 初次打印發票之前,務必先到“打印設置”模塊打印測試頁,調整頁邊距,保證各項內容打印在規定位置,確保稅控碼打印全(稅控碼每行36個字符,共4行),保證發票能很好的進行掃描比對認證。 |